1月12日,工信部發文聯合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國防科工局等五部委,編制完成了《船舶工業深化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6-2020年)》。按照行動計劃,到2020年,建成規模實力雄厚、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結構優化的船舶工業體系,力爭步入世界造船強國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先進國家行列。同時,産業集中度大幅提升,前10家造船企業造船完工量占全國總量的70%以上,形成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世界級先進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
行動計劃提出了六大重點任務:一是提高科技創新引領力,加強基礎及前沿技術研究,建設高水平創新中心,實施重大專項工程;二是調整優化産業結構,努力化解過剩産能,大力扶植優強企業,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發展先進高效制造模式,大力推進智能制造,積極發展“互聯網+”與服務型制造,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四是構築中國船舶制造知名品牌,提升産品質量,推進品牌建設,強化制造體系管理;五是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促進軍民協同創新,推進軍民資源共享;六是促進全方位開放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積極引入全球創新資源。同時《行動計劃》提出了加強産業創新和推廣應用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完善保險支持政策、加強新需求的培育、健全多層次人才保障體系、發揮中介組織和專業機構作用等六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提出,面向綠色環保主流船舶、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核心配套設備等重點領域,加強水動力技術、結構輕量化設計技術、船用發動機概念/工程設計技術等基礎共性技術研發,以及相關國際標准規範研究和制修訂;加大對智能船舶、深遠海裝備、極地技術及裝備等領域攻關力度,強化前瞻布局,增強源頭供給,推動科技創新向“並行”“領跑”轉變。實施重大專項工程,加快啓動深海空間站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大型郵輪、智能船舶、船用低速機、第七代深水鑽井平台等一批重大創新工程和專項,産學研用協同攻關,系統地開展重點領域基礎共性技術、産品設計制造關鍵技術研究,關鍵系統和設備研制,以及標准規範制定等。
【附】船舶工業深化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6-2020年)
船舶工業是爲國民經濟及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現代綜合性和軍民結合戰略性産業,是國家實施海洋強國和制造強國戰略的重要支撐。新世紀以來,我國船舶工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爲世界最主要的造船大國。當前,國際主流船舶市場需求持續低迷,高技術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市場急劇萎縮,世界造船業全面陷入困境,我國船舶工業正面臨金融危機以來最爲嚴峻的挑戰,同時也面臨彎道超車的曆史性機遇,行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任務緊迫而艱巨。“十三五”時期是我國船舶工業是由大到強的戰略機遇期,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海洋強國和制造強國的決策部署,全面深化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促進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中國制造2025》和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以創新發展和産業升級爲核心,以制造技術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爲重要抓手,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增長、去産能、補短板、降成本、調結構、提質量、強品牌,全面提升産業國際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把科技創新擺在行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面向世界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科技前沿,突破關鍵技術瓶頸,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以科技創新帶動全面創新,使創新成爲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主動力。
堅持深化融合。大力發展軍民兩用技術,促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轉化,加強軍民資源共享,在船舶研發、設計、制造、服務等方面全面推進軍民融合;順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制造方式變革方向,大力推進船舶中間産品智能制造,加快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技術和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
堅持優化結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社會資源向優質企業傾斜,著力優化産能結構;著眼于當前和未來市場需求,面向國家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品牌建設,拓展市場空間,優化産品結構和能力布局。
堅持開放協同。推進高水平雙向開放,提高全球資源配置和利用能力,促進造船、修船、配套、海工協同發展,制造業與服務業協調發展,産學研用及産融緊密結合,建立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開放高效的産業生態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建成規模實力雄厚、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結構優化的船舶工業體系,力爭步入世界造船強國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先進國家行列。
市場份額穩中有升。國際競爭地位進一步提高,力爭造船産量占全球市場份額在“十二五”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海洋工程裝備與高技術船舶國際市場份額達到35%和40%左右。
創新能力世界前列。科技創新能力進入世界造船先進行列,船型的能耗經濟性、環保性、安全性、智能化水平達到國際領先水平,高技術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概念/基礎設計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面掌握船舶動力、甲板機械、艙室設備、通導與智能系統及設備的核心技術,船舶規範標准國際影響力明顯提升。規模以上企業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銷售收入的2.5%。
結構調整成效顯著。産業集中度大幅提升,前10家造船企業造船完工量占全國總量的70%以上,形成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世界級先進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配套能力明顯增強,散貨船、油船、集裝箱船三大主流船型、高技術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本土化設備平均裝船率分別達到80%、60%和40%以上,成爲世界主要船用設備制造大國;骨幹船舶、海工裝備和配套企業基本建立全球研發、營銷和服務體系。
質量效率大幅提升。骨幹船廠全面建立精益制造體系,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建成一批智能車間和智能生産線。大中型企業資源計劃(ERP)普及率和數字化設計工具普及率均達到97%,關鍵工藝流程數控化率達到90%。船舶和海工産品質量品牌信譽度明顯提高,船舶“白名單”企業造船效率達到15~20工時/修正總噸,標杆企業造船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效益實現穩步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科技創新引領力
1.加強基礎及前沿技術研究。面向綠色環保主流船舶、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及核心配套設備等重點領域,加強水動力技術、結構輕量化設計技術、船用發動機概念/工程設計技術等基礎共性技術研發,以及相關國際標准規範研究和制修訂;加大對智能船舶、深遠海裝備、極地技術及裝備等領域攻關力度,強化前瞻布局,增強源頭供給,推動科技創新向“並行”“領跑”轉變。
2.建設高水平創新中心。圍繞重大科技創新需求,加快深遠海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在智能船舶、船用動力等領域建設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實驗室和工程中心。推進數值水池、數據資源、大型共用實驗裝置等平台建設。鼓勵平台開放聚集的各類資源,爲社會提供專業化服務,建立資源富集、創新活躍、高效協同的“雙創”新生態。
3.實施重大專項工程。加快啓動深海空間站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大型郵輪、智能船舶、船用低速機、第七代深水鑽井平台等一批重大創新工程和專項,産學研用協同攻關,系統地開展重點領域基礎共性技術、産品設計制造關鍵技術研究,關鍵系統和設備研制,以及標准規範制定等。
(二)調整優化産業結構
4.努力化解過剩産能。加強對符合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的監督管理,動態調整船舶行業“白名單”,擇優扶強,引導社會資源向優勢骨幹企業集聚,促進落後企業轉産轉業和破産重組。利用國內外市場倒逼機制,促進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兼並重組,引導骨幹企業主動適應需求變化,通過産能置換、退城進郊、改造升級等方式主動壓減過剩産能。
5.大力扶植優強企業。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對標國內外先進企業,提高勞動生産率,不斷降本增效。在大型主流船舶、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以及船用動力等核心配套領域扶植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專業化制造及管理水平高的世界級先進企業和系統集成總包商。在特種船舶、大型漁船及深海養殖裝備、內河船舶建造、高技術船舶修理改裝、中間産品制造等領域壯大一批專業化、特色化的中小船舶企業。
6.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適應國內郵輪遊艇等傳統高端消費潛力加速釋放的趨勢,加快實現郵輪自主設計和建造,大力發展中小型遊艇和新型遊艇設計制造。積極開展深海漁業養殖裝備、可再生能源開發裝備、深海礦産資源開發裝備、海洋空間開發利用裝備、極地技術與裝備等研制和應用。
(三)發展先進高效制造模式
7.大力推進智能制造。將智能制造作爲船舶工業強化管理、降本增效的主攻方向,大力推進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技術在船舶以及配套設備設計制造過程中的應用。夯實船舶精益制造基礎,普及數字化、自動化制造。重點實施船舶中間産品智能制造,加快建設船體分段、智能塗裝、智能管子加工等示範智能車間和智能生産線。大力推廣船舶配套設備智能制造新模式,開展智能車間/工廠示範,全面推進船舶及配套設備設計、制造、管理、維護、檢驗等全流程的智能化。
8.積極發展“互聯網+”與服務型制造。加快構築自動控制和感知、工業核心軟件、工業互聯網、工業雲和面向制造業的信息技術服務等船舶制造業新基礎。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手段創新服務模式,發展網絡精准營銷、個性化定制服務、智能監測、檢驗、遠程診斷管理、全壽命周期管理等服務,實現從制造向“制造+服務”轉型升級。支持有條件的海洋工程裝備、船舶及配套企業由提供設備向提供系統集成總承包服務轉變,由提供産品向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服務轉變,推動解決方案服務專業化、規模化和市場化。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檢驗檢測認證等生産性服務企業。
9.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將綠色理念貫穿船舶制造全産業鏈和産品全生命周期。以推動産品設計生態化、生産過程清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回收再生資源化爲重點方向,強化設計的節約意識,積極推廣應用新型節能環保材料和工藝工裝,支持企業進行節能、環保、綠色、安全生産等方面技術改造,加快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建立綠色、安全造船技術規範與標准體系。
(四)構築中國船舶制造知名品牌
10.提升産品質量。加強關鍵技術與産品試驗驗證能力建設,推廣采用先進成型和加工方法等,大幅提高船用中高速機、電力推進系統、甲板機械、智能航行系統,以及海工平台鑽井包、電站、系泊定位系統等配套設備的性能穩定性、質量可靠性和環境適應性,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培育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導企業樹立質量爲先、信譽至上的經營理念,組織攻克一批制約産品質量提升的關鍵共性技術,推進中國船舶制造“品質升級”。
11.推進品牌建設。緊跟市場需求,在散貨船、油船、集裝箱船主流船型、自升式平台、半潛式鑽井/支持平台、海洋工程作業船和輔助船等領域打造一批技術先進、成本經濟、建造高效、質量優良、有較高信譽度的國際知名品牌,並推動品牌産品向高技術船舶、深海海洋工程裝備全面拓展。擴大船舶動力、甲板機械等核心配套領域品牌影響力。建設品牌文化,加大中國品牌宣傳推廣力度,樹立中國船舶制造品牌良好形象,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軟實力。
12.強化制造體系管理。制定和實施中國造船質量標准和中國修船質量標准。加強供應鏈質量管理,提高配套設備全壽命周期質量追溯能力,建立覆蓋産品全壽命周期的技術標准規範體系。利用信息技術,推廣建立船廠現場質量管理體系、精度控制體系、外包管理體系和成本管理體系。加強先進檢測工具、設備研發應用,提高生産過程質量監督檢驗的效率和准確性。
(五)推動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13.促進軍民協同創新。推動建設軍民融合的科技協同創新平台。進一步加強船舶軍轉民、軍民兩用技術科研工作,支持軍民技術雙向轉移轉化。完善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台,推進軍民融合信息共享和技術交流。
14.推進軍民資源共享。進一步加強船舶領域研發設計、試驗驗證設施、生産及配套資源的共享共用。支持統籌開展軍民通用的水池、海洋環境、通信導航等綜合性試驗設施和重大軍民結合型産業化項目建設,推進北鬥導航應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建立軍民品協作配套體系。加快推進船舶工業軍民通用標准建設,推動若幹領域軍用標准、規範與民用相統一。
(六)促進全方位開放合作
15.加快“走出去”步伐。結合“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推進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國際産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支持油氣開發企業、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制造企業、金融機構加強戰略合作,聯合開展全球油氣資源開發和運營。鼓勵骨幹船舶企業積極開展海外並購,在海外投資建廠、建立海外研發中心、實驗基地和全球營銷及售後服務體系。積極參與國際造船規則制修訂,提高國際造船規範標准制定參與深度和廣度。
16.積極引入全球創新資源。利用國外優勢資源,開展豪華郵輪、船用低速機協同攻關,鼓勵境外企業和科研機構在我國設立全球研發機構。鼓勵船舶企業、科研院所與國外相關機構開展聯合設計、技術交流合作和人才培養。鼓勵船舶企業采取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引進、項目引進等方式吸引海外高端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産業創新和推廣應用支持力度。引導産學研用協同創新,實施行業重大創新專項和工程,加強重點産品的産業化推廣和示範應用;加強與鋼鐵等上下遊産業合作,聯合攻關,促進新材料研制和應用;支持建設行業重大試驗檢測平台,推進高端産品示範應用;實施船舶配套産業能力提升行動計劃(2016-2020年),支持重點配套設備創新和産業化推廣應用。
(二)加大金融支持。推動完善在建船舶抵押相關政策;鼓勵和指導金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對船舶行業實行差別化的授信政策;加大對船舶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船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優化融資結構;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船舶行業兼並重組和國際産能合作;支持金融機構和船舶企業積極利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改善船舶工業跨境融資環境。鼓勵和支持船舶企業在對外貿易及相關投融資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降低彙率風險,減少彙兌成本。
(三)完善保險支持政策。實施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適應行業發展需求,動態調整相關品類目錄;加大船舶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研究規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範圍。
(四)加強新需求的培育。在堅持漁船數量和功率雙控的前提下,加快推進漁船更新改造;推動人工島礁、海上浮式平台、海洋探測、海洋資源勘探開發等技術裝備研制和應用;優化郵輪港口布局,完善遊艇持證要求、運營法規及保險體系,探索試點遊艇租賃業務,制定全國郵輪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加快培育和發展郵輪、遊艇旅遊市場;結合我國排放控制區的設立,推動內河沿海老舊船舶淘汰更新,完善內河船舶節能減排標准,鼓勵內河船舶油改氣、加裝岸電受電設施和廢氣處理裝置,推進使用清潔能源。
(五)健全多層次人才保障體系。加強船舶行業對高水平研發人才、高技能人才、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國際化人才的培養。鼓勵船舶企業和高校聯合建設專業人才培育體系,鼓勵地區性船舶行業技能培訓中心建設,支持船舶企業優化人才培養機制,開展針對現有員工新業務的再教育和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學習能力,培養具備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高技能技師和現代産業工人。鼓勵船舶企業面向智能制造等未來技術發展趨勢開展相關管理人才和技術工人的培養。
(六)發揮中介組織和專業機構作用。充分發揮船舶工業行業協會、造船工程學會、進出口商會、中國船級社、漁船漁機漁具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專業機構和相關智庫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行業權益,及時向政府反映企業訴求,提出政策建議。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加強行業分析監測和研判預警,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抓緊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